一、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职责
1、 积极工作,刻苦钻研业务。
2、 严格遵守院、系(部)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科学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 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物资的思想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 共同搞好实验室卫生与安全保卫工作。
5、 所有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
6、 定期检查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向学校汇报实验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动向。
二、 实验室主任职责
1、 负责拟定和编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仪器设备、材料年度购置计划,对本室的人、财、物进行合理调配。
2、 会同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指导书)。
3、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室工作人员制订实施岗位责任制,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文明卫生以及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等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随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4、 做好本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三、 实验员的职责:
1、 逐步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运用范围与操作方法,掌握常用材料、药品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 认真做好教学和科研实验准备工作和实验基础上的备料,联系购实验用仪器、工具、器皿、模型等并检查其技术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有关人员处理。
3、 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如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以及物资领用手续等)。精心用好管好有关仪器设备,参加由工程师主持的设备仪器制做、改进以及精密仪器的维修等项技术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 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七、保管员
1、 熟悉所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物品的存放要求,并做好按物品的要求存放,对用后返回的仪器做好擦拭、涂油和整理工作,对所保管的消耗材料及其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洁、数量准备。
2、 认真贯彻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好出入有帐,出借有据,帐、卡、物相符,并经常做好整洁工作。
3、 对所有仪器、设备每学期都要进行检查,做到资料(说明书、编写的操作规程)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
4、 保管员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仪器、设备和材料用品。
5、 在教学和科研实验中,除做好保证供应、积极参加实验外,应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用品的消耗情况。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8
Copyright © 鲁东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鲁东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