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大教字〔2016〕8号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组织开展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转专业范围
所有2015级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转入高考录取时同批次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等专业(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见附件);
2、高考录取时本科二批专业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录取专业,但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专业(本科一批录取专业详见附件);
3、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允许在同类别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4、体育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组织程序
1、上报接收计划
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实践条件等情况,在不增加现有班级数、充分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的原则,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及《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纸质及电子版于3月2日报教务处教务科。
2、计划审核与信息发布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情况,对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及拟接收计划进行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在教务信息网予以公布。
3、学生申请
拟转出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批准的接收计划,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鲁东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五),其中申请转入专业名称必须和教务信息网公布的专业名称一致。《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
各学院将《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二)于3月7日报教务处教务科,汇总表电子版通过教务办公QQ报送。
4、综合考核
拟转入学生携带由原学院签署意见的《鲁东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一份,按时到拟转入学院参加考核。拟接收学院根据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各专业接收计划及由教务处公布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鲁东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申请表》及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三)于3月12日报教务处教务科。
5、审批与备案
学校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及批准接收计划,对接收学院报送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备案。
6、手续办理
为保证转专业学生按时到转入学院学习,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学生意愿,认真组织学生报名;拟接收学院根据接收计划对学生的知识能力、个性特点等与专业的适合度进行综合考查,学生前期学习成绩不应作为考查的唯一依据。
2、转专业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发展和学校稳定,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要求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和家长做好沟通,经家长同意后方可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在《鲁东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的“申请转专业主要理由”一栏,注明家长是否同意转专业等字样。
3、申请转出学生在向本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前,要提前到拟转入学院试听课或了解课程开设情况,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避免盲目跟风。转专业考核结果一旦生效,原则上不能再做任何调整。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即到转入学院修读相关课程。转入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本学期课程改选工作及档案(学籍登记表、高考档案等)接收工作,转入学生要主动联系任课教师补课。
5、为保证学生转专业后尽快到新专业参加上课和其他教学活动,转专业各项工作安排相对紧凑,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四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一: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
附件四: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五:鲁东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六: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七:鲁东大学2015级本科一批录取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