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19〕45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成立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学院期末考试领导小组成立后,填写附件1《鲁东大学学院期末考试领导小组信息表》,于6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考试期间每天都要有一位领导担任主考,巡视检查本单位考试情况,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起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日至12日。

三、考试课程范围

根据鲁大教字〔2019〕25号关于做好非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安排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期末考试周考试的所有课程。

四、考试安排

1、公共课考试

公共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其考试批次、日程、地点、考场、座次、监考员、考务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员选聘由学生学院负责,试卷印制、收发及考务办公室值守等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

公共课考试时需使用北区4、5、8、9、20号楼及东区1、2、3、4号教学楼、东区图书馆楼,请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时注意避开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免出现冲突。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安排在结课周或期末考试周,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常工作日内,开考时间一般安排为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半小时后,时间安排要科学、合理,避免学生所有考试过早结束提前离校。

学院如需使用公共教室安排专业课考试时,请按照教室借用程序从教室管理科借用,并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公共课教室占用情况,对专业课考试安排结果进行检查,避免出现考试时间、地点冲突的情况。

五、考试资格审查

1、凡已网上选课并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出勤和完成作业情况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在校生均可参加课程考试。

2、任课教师根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确定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试的学生名单,填写附件2《鲁东大学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统计表》,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定后,由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学运行科(北区2号办公楼213)。同时,开课学院要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信息通知学生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学生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3、凡未选课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擅自批准、组织不具有考试资格学生参加考试是一种违规行为,考试无效,考试成绩学校不予承认。对擅自批准、组织学生考试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缓考

学生一般不得因事缓考,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缓考,填写《缓考申请表》,病假须有校医院证明,突发意外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的一日内凭急病病历和医院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缓考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于考前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如果学生专业课考试与公共课考试发生冲突,应缓考专业课,不允许缓考公共课。

七、命题与制卷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做好命题、制卷工作。命题前,各学院要组织命题教师认真学习《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并于考试前一周完成各科试卷命制工作;命题时,要严格把握试题难易度,要以课程目标的达成度为依据,避免偏离课程目标过高的现象发生;制卷时,要严格按照试卷格式要求制作,各项信息要清晰、准确。

2、师范类专业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的有关要求,期末考核命题与过程考核应支撑课程目标任务。

八、监考员选聘

1、期末考试监考员由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本单位历次监考未出现过问题、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富有经验的教师中选聘。

2、公共课考试所需监考员由各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需的数量进行选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专业课考试的监考员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监考员数量要根据该考场考生数量确定,具体要求为:(1)每个考场监考人数至少2人;(2)超过50人的考场,每增加25名考生增排1名监考员。

4、期末考试开始前,各学院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监考员培训和动员会议。通过培训,提高监考员对期末考试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使监考员熟练掌握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和规定要求,规范监考。不参加培训者,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监考。

九、考试宣传与教育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加大考试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要把考试纪律教育作为重点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每门课考前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十、考试成绩录入、分析、总结和考试材料的存档

1、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登录教务信息网录入学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教务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9年7月22日关闭,各教学单位务必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缓考学生的【未通过原因】一栏须选择“申请缓考”。

网上成绩录入结束后,马上打印录入成绩相关的登记表,检查无误并签名后与有关试卷材料一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2、试卷分析、考试总结与归档

成绩录入后,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试卷分析、考试总结和考试材料归档工作。教务办公室应认真检查教师上交的各类考试材料,如有问题及时进行查实处理,确保存档材料齐全、准确。

 

教务处

期末考试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