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大教字〔2019〕27 号关于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文件规定,现组织2019年开设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往年已批准开展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专业,学院可直接报送培养方案和附件3。
(二)新申请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必须是师资力量强、就业前景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
1、组织教授委员会和有关教师,对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填写《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请表》(见附件1)。
2、制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参见附件2)。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参照同名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名主修专业相同或保持接近。学生修读的主修专业及辅修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进行学分互认。除学分互认课程,辅修专业最低学分应控制在60-8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40-50学分,选修课程20-30学分。为深化学分制改革,使学生有充足的选择空间,设置的选修课程总学分应达到选修课要求学分的1.5—2倍。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列出。学生已在第一专业修读的全校公共课、公选课可不列入课程体系。
3、研究制订2019年招生计划。填写《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
《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请表》(新开设的专业填写)、2018级培养方案、《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214室。
二、工作要求
1、新申报专业的学院要认真研究《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对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做好充分论证,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2、为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拟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工作的学院可从即日起,制定2019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专业、教育类型(双学位教育或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招生计划等,做好招生宣传、教学计划制订、教学组织等准备工作。
三、注意事项
1、2019年开设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报工作,仅面向2018级在校本科生。
2、同时开设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专业,执行同一个培养方案,但双学位教育平均学分绩点要求达到2.0及以上。
3、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学业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届时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同时还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附件1:《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申请表》
附件2:《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牛存英
教务处